发现与发明

662 21-06-09 13:30


以前看过一个视频,数学是人类发现还是发明的,看过也就忘了,因为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帮助

这二个概念本质上围绕第一设定展开,如果人有绝对地位,发现就没有意义,一切都是第一设定,人没有绝对地位,就只能选择相对第一设定,以及相对非第一设定,当没有绝对地位时,是与不是第一设定都是相对

绝对的意义上,人如果不能保证自己有绝对地位,发明这个概念实际是发现算是第一设定,就像如果没有0,1可以算0

就是说,发明都是“发明”

如果说数学是发现还是“发明”还能有争执的余地,原理与定理(包括定律)就没有人敢说发明,毕竟有自知之明,地位在那里

定理是设定的原理,原理是不强调设定的原理,就像程序员启动了电脑,没有任何应用程序可以说它设定了原始设置,但可以回避,都不提

定理(包括定律)就稍微有些不同,如果认为事情的本质是关于第一设定,就可以简化问题,原理是第一设定,定理是挂靠第一设定,那么数学逻辑上,就成为1,以及(n)=1

毫无疑问,1必须认为是发现,发明原理应该是需要超越人类的地位,(n)=1就会模糊

因为(n)=1注定包括一个子进程:n-(n-1),子进程的独立性赋予其自主地位,也即它可以是一个发明,因为发明本来就是“发明”,“发明”允许“地位的变迁”,就像电影黑客帝国一样,火车人有自己的地盘

它本来是“发明”,现在寄托为发现,这不是一般的谦虚,发现其实比“发明”的地位还高,因为不加引号,本来就是2,实实在在,比2级别还低的,反而可以引用1,如,3-2=“1”

难道不能2-1=“1”?还真是不可以,只能2-1=1,因为如果不这样,2就不是2,假设有这样的进程:2-1=“1”,“1”=3-2,2-1=3-2,计算的角度不会错,但若只考虑计算,与a-b=c-d有什么不同?没有不同,地位混同,所以不仅要考虑计算的角度,还要考虑应用计算,电脑用户不同,电脑设置也会改变,不可以没有权限的设置,权限的设置是地位问题

所以2很明确,2-1=1,不允许发生代入

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方式理解这个

z 1

zz 2

z…z 3

z……z 5

也就是说,除非这个世界是绝对静止的,否则像电影虎口脱险里那个眼花的士兵把2看成3看成5是允许的,这样,就能认为其实都是2,多看几眼就变3,就能3-2=“1”,“1”=“发明”

有时发现比发明还有地位,说成发现就不算纯粹的谦虚了

 

该主题于 2021-06-09 13:39:50 被 西瓜上市 执行【编辑】操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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