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们把数归结为一种回归,有二个理由这样做,首先不管我们做什么计算,无非把一组数变成另一组数,从结果数的角度出发,这个计算代表它回归它自己,比如1+1=2,2可以说终于回到2了,另一个理由是这样的,如果我们不这么做,就是在数手指,没有或不去解释数怎么来的,就是在默认数是一个手指二个手指这么来的,在显而易见这一点上,没有比数手指更具有代表显而易见的意义
这样,1,2,3,4,5…如果它们代表回归,被它们代表的回归路径就可以很复杂,这样的复杂可以让它们有奇怪的特性,奇怪的特性可以证明它们代表着复杂,出于诚实,我们可以认为它们的排序由1^1,2^2,3^3,4^4,5^5…决定,后面的数字要比前面的数字“大”,也要比前面的数字“复杂”,要保证这二点,需要非常诚实,永不改变,太阳必须照常升起,而x^x的形式是最能满足这一点,以至于可以用1代替1^1,2代替2^2,3代替3^3,4代替4^4,5代替5^5…这就是所谓诚实的意义,代表可靠,代表不确定里的确定,这个意义上,形式甚至超过本质,因为x^x形式本身是不变的,确定的,这个不变确定了它的内在改变不能脱离形式构造的制约,就像玻璃天花板,看不见,却可以约束,这点在e^iπ上尤为显著,可以认为x^x的形式在终端构成制约,这个制约让-1回归或者让内容回归到-1
正如在其它内容里提到的,1,2,如果这二个排序尚且可以认为简单且确定,3-4-5这一组数就会比较复杂,它们的混同不意味5不在3的后面,只是反映了一组无法确定的现实,如果回归数的路径越来越复杂,先来后到怎么确定?谁才是“第三”?所以它们在已经成就的规则里,代表的是浮现的秩序,比如张三是3,王老五是5,二人对调以后,王老五没有变成3,而是变成张三,张三则变成了王老五,因为他现在是王老五,所以他自然是5,这就是“浮现的秩序”的含义
这样,一个“不规则的规则”就浮现了,我们知道12345…后面有无穷多位,现在假设接受前面的说法,3-4-5作为浮现秩序里一个“单元”表达浮现,它们共享“第三位”,而浮现出第3-第4-第5位,姑且把第4位看作第三位组(3-4-5)的平均位,它就有了双重身份,首先它是第4位,这是浮现的,明确的,暗里它又是第三 (3)位,这里就冒出了一个叫做“理所当然的问题”,意思是“理所当然”本身是个问题,4肯定是第4位,这是理所当然的,毋庸置疑的,然而,理所当然本身有问题,4是第三位组的平均位,但是会有第四位组,第五位组…无穷位组,比如认为第四位组其实是3-4-5-6-7,4就有了三重身份(刚才是双重),首先,它是第4位,理所当然,其次,它是第三位组(3-4-5)的平均位,理所当然,再次,它是第四位组(3-4-5-6-7)里的本位重叠(即此时丢失了浮现秩序的意义),理所当然
然后我们就会发现,这么玩下去,每个数的身份都会越来越复杂,而且每一个数都会遇上本位重叠,代表这个浮现的秩序,在每一个位点上,都会丢失浮现这种意义,就好像“做实了秩序”,比如5一定会成为第五位组的本位,这是理所当然的,尽管理所当然本身会出问题,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,在(3-4-5)位组里,5是浮现第5,在(3-4-5-6-7)位组里,5还是浮现第5,在(3-4-5-6-7-8-9-10-11)里,5是浮现第5位,同时,5重叠本尊第五,这就是所谓的本位重叠,这个重叠让“浮现第5”丢失了“浮现”的意义,因为人家明明就是第五
那么,本位重叠有什么代表意义呢?实际上,这也是一种“回归”,我们已经预设了回归代表越来越“大”以及越来越“复杂”,秩序的构成(混成)包含了越来越多的路径,而每一次的本位重叠,都让“浮现”失去意义,这就代表对“前面构造的复杂路径清零”,不算了,回归本位,重新开始,之前的路径都是虚幻,本位重叠就有这样的代表意义,说明了,1,2,3,4,5…一直到无穷这个秩序不仅有“分组意义”,还有“分次的意义”
现在我们得到二种意义,一种是“分组意义”,一种是“分次意义”,前面的分析能够让我们明白分次意义实际上就是本位重叠,也就是每一位固有的意义,它们自己代表自己,1代表第一次,2代表第2次,3代表第3次,4代表第4次,5代表第5次…N代表第N次,但是分组意义呢?没法用一个数字代表,4比如算3-4-5组的平均位,且不说4本身最后会有无限多重身份,就说组(3-4-5-6-7)的平均位是多少呢?头文字也不行,3可以代表第三组,第四组的头文字依然还是3,这样不行,所以这件事,我们要理解分组本来就是越来越大与越来越复杂依照诚实的路径x^x表达为明确的秩序,就是让x去表达x^x(真正意义上的指数增),它们只能分摊代表意义,分组的意义要被组员分摊,张三同时是李四又是王老五,其它二位也一样,这就是3-4-5分组发生的事,而这样的分摊,是在浮现秩序里的分摊,成为组员的同时,已经完成了二件事,第一是偏向,3是无限多组的组员,在每一组里都偏向3(尽管同时可以是其它),其它数也一样,第二就是分组,也就是说分组就是偏向偏向就是分组,这二样互等等于浮现
于是,所谓的分摊,不过是一种说法,因为浮现同时实现了偏向与分组,这个已经就是分摊,出现就代表完成,3-4-5完成了代表分组意义这一任务的分摊(代表第三组或3-4-5这组),3-4-5-6-7同理,这样的完成有二个内涵,一个是一组一组无限重叠的秩序(所谓分布),另一个就是偏向,3永偏向3,4永偏向4,5永偏向5,那么质数呢?3,5,7,11,这一类特殊的数,它们本身难道不就是偏向?实际上,它们的偏向如此明确,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,偏向这件事,必须看作是一种构成,而不是简单的结果,这个构成会构造分布,也就是无限重叠的组员身份,还会构造分断,而这样的分断,我们没有注意到分组意义时是无法理解的,一旦注意到分组意义,它完成分组使命的含义似乎就合情合理了,比如,(3-4-5),(3-4-5-6-7),(3-4-5-6-7-8-9-10-11)…